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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專欄

非法證券投資咨詢專項整治行動宣傳資料

時間:2018-10-12 08:42瀏覽次數:17874來源:本站


一、風險警示信息


1. 警惕互聯網“非法薦股”風險。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網絡直播室、論壇、股吧、QQ等互聯網工具或平臺進行“非法薦股”活動有所抬頭。這類非法活動的特點如下:一是不法分子通過微信(公眾號、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論壇、股吧、QQ等,以“大數據診股”“推薦黑馬”“專家一對一指導”“無收益不收費”等夸張性宣傳術語,或者鼓吹過往炒股“業績”,招攬會員或者客戶;二是投資者加入微信群、QQ群、網絡直播室后,有自稱“老師”“專家”“股神”“老法師”的人,以傳授炒股經驗、培訓炒股技巧為名,實際上向投資者非法薦股,以獲得“打賞費”“培訓費”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費推薦股票,然后借機邀請投資者加入“內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稱有更專業的“老師”提供更高端的服務,并以各種名目收取高額服務費;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薦股”為名,實際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如利用微信群、QQ群、網絡直播室等實時喊單,指揮投資者同時買賣股票,涉嫌操縱市場,或者誘騙投資者參與現貨交易(貴金屬、藝術品、郵幣卡等)或境外期貨交易,牟取非法利益。這些非法活動花樣繁多,欺騙性強,而不法分子往往無固定經營場所,流竄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和證券市場正常秩序。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根據《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必須依法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請投資者選擇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獲取相關投資咨詢服務,對各類“薦股”活動保持高度警惕,遠離“非法薦股”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名單可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


同時提醒各互聯網運營機構,根據《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依法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網絡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互聯網運營機構要增強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加強前端審查和實時監控,及時清理封堵“非法薦股”信息,從事“非法薦股”活動或為“非法薦股”活動提供便利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來源:證監會打非局網站)


2. 網絡直播平臺“非法薦股”活動風險警示。

近年來,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非法薦股”已大幅減少,但利用網絡直播平臺“非法薦股”的增多。主要表現為:個人或機構在網絡直播平臺開通直播房間,成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師”自居,號稱擁有資深投資背景、神奇實戰業績,以“分享炒股技巧”“鎖定牛股”“推薦黑馬股”等吸引眼球,利用“高手指導”“大佬看盤”“名家談股”等名目宣傳誘導投資者充值購買“金幣”“鮮花”等平臺虛擬幣或禮品,通過“直播訂閱”“收費文章”“付費問答”等各種項目讓投資者持續繳費。此類直播薦股是一種新的招術,誘惑力強,播主頭銜多變、身份隱秘,投資者往往難以識破。


上述機構和個人經常在門戶網站、財經網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廣告、聚人氣,預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臺引流;投資者被誘導后,通常演變為簽訂指導炒股協議、投資咨詢合同,并收取高額咨詢費或指導費,甚至約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網絡直播薦股收費屬于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此類活動。直播平臺上的播主有償提供薦股服務,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未在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證券公司執業的,涉嫌非法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上述直播平臺運營機構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者為非法活動提供便利。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獲取證券投資建議請通過證券公司或合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進行,上述合法證券機構名單可在證監會、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詢;請不要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合作,遠離“非法薦股”,避免利益損失。


同時提醒各網絡直播平臺,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不得從事任何直播薦股活動;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不得為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從事直播薦股提供便利。(來源:證監會打非局網站)


3. 警惕“微信薦股”陷阱。

近期,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等招攬客戶,宣稱可提供股票信息和買賣時點,以獲得高額收益,并收取高額費用或分成。經初步調查,發現市場上通過微信薦股的活動呈增長態勢,影響也越來越大。如自稱“XX投資”的機構,通過微信朋友圈,在每天上午開市前和中午休市期間發布信息,宣稱擬拉抬某股票,投資者向該機構繳納一定費用后,可通過微信或者電話提前得知買賣該只股票的信息。投資者繳納的費用,從15800元到58800元不等。


不法分子通過微信、微博等工具,大肆招攬客戶,以拉抬股票價格為誘餌,騙取投資者繳納的信息費或會員費,或者利用投資者資金為其操控的股票接盤,誘惑力大,欺騙性強。這些不法分子通常無固定經營場所,流竄或跨地域作案,常規調查手段很難取證。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只有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才可以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合法機構可以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進行查詢核實。如發現有非法機構或個人通過微信從事薦股活動,請不要參與,以免造成財產損失。如已參與被騙,請收集好證據材料,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來源:證監會打非局網站)


二、風險警示案例


1. 假冒公司名義非法薦股實施詐騙。

2014年7月,某投資者向陜西證監局舉報“西安G軟件有限公司”非法薦股、超范圍經營。經查,G公司近年來并無實際經營活動,本案違法主體實為遲某、馬某等人,他們假冒G軟件公司名義,通過手機、微博、QQ群向投資者發布“牛股推薦、幫解套”等消息,并通過宣稱“擁有內幕消息”“所推薦股票具有高回報”“短期可翻倍”等方式,誘使投資者繳納1.5萬元“會員費”,接受其“薦股服務”。投資者購買其所推薦股票后,不僅未獲取高回報,反而股票被套,遂要求退費,卻被告知薦股軟件版本不夠高,需繼續升級,并繳納升級費1.6萬元。投資者再次繳費后,發現上當并要求賠償損失時,遲某、馬某等人電話停機,消失無蹤。遲某、馬某等人通過以上騙術騙取多名投資者錢財,僅其中一個賬戶涉案金額達近30萬元。此案目前已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監管部門提醒:涉及證券的網絡、電信詐騙,讓投資者防不勝防。由于網絡、電信方式具有非接觸性、虛擬性和隱蔽性,很多不法分子詐騙錢財后卷款潛逃給投資者追回損失造成很大困難。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要提高警惕,對不明真相的高風險投資多一分懷疑、少一分僥幸,多了解、多咨詢,增強識別、防范、抵制涉及證券的詐騙活動的意識和能力,理性投資,防止上當受騙。一旦發現涉嫌詐騙犯罪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來源:證監會打非局網站)


2. 以銷售證券咨詢類軟件工具、終端設備,或售后服務、技術培訓等名義變相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張某是某證券公司的一位老客戶,平日里作風謹慎。一日,張某在其QQ上收到信息,營銷其加入某證券投資QQ群,張某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加入了該QQ群。不久,該QQ群發布信息推薦使用“自主開發”的薦股軟件,張某要求試用一段時間,其后張某通過該軟件略有獲利。試用期結束后,對方告訴張某,成為其會員可以獲取更多投資信息,獲得高額的回報,只需要事先繳納1萬元的會員費。張某在高額回報誘惑下,決定繳納會員費并投入10萬元,使用對方“自主研發”的薦股軟件進行操作。不久,張某虧損了2萬元,加上1萬元的會員費,平日里謹慎的張某因一時貪念就損失了3萬元。


監管部門提醒:薦股軟件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優秀的薦股軟件可以讓投資者及時掌握比較全面的信息,并在此基礎上給予投資者一定的專業投資建議。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對銷售和使用薦股軟件相關法規不熟悉的情況,推出虛假的“薦股軟件”欺騙消費者。不法分子推銷虛假“薦股軟件”時往往進行夸大宣傳,吹噓軟件的“神奇”功能;甚至通過人工提供或調節軟件“股票池”,達到其欺騙投資者的目的;有的不法分子聲稱薦股軟件只是工具,“要做好股票,就加入公司,成為會員,由專家指導”,進一步欺騙投資者。 根據中國證監會2012年12月正式發布的《關于加強對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監管的暫行規定》,向投資者銷售或提供“薦股軟件”并且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屬于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應當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因此,投資者在購買“薦股軟件”和接受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時,應當事先了解或查詢銷售機構或個人是否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投資者可以在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進行查詢,防止上當受騙。(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


3. 以內幕消息、“漲停股”等為誘餌招攬會員或客戶,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

投資者張某在股吧看到一個帖子,內容為國內某知名私募基金公司資金實力雄厚,有機會獲取較多“內幕消息”,經常與實力機構一起坐莊,愿意帶著客戶一起發財,公司網站有以往操盤“戰績”,并提供了相關鏈接。張某隨即上網瀏覽了該公司網站,看見網站上有大量股票研究報告和行情分析,覺得該公司很“專業”。隨后張某免費注冊為該公司會員,并通過短信獲得薦股信息。張某跟蹤數日,發現推薦的股票“屢薦屢中”,便同意接受該公司的咨詢服務,并繳納了5000元服務費。之后,該公司推薦給張某的股票卻少有上漲,多數套牢,損失慘重。張某多次要求公司退還服務費,均無果,最后,電話無人接聽,網站無法登錄,張某發現上當,后悔不已。


監管部門提醒:不法分子往往聲稱有“內幕消息”和“資金支持”,有所謂的歷史業績展示和“屢薦屢中”戰績,吸引投資者注意,騙取投資者信任。實際上,這些不法機構往往將同一股票向不同投資者做“漲”“跌”反向推薦。比如不法分子先給2000人發短信推薦同一股票,一半發送“漲”的推薦,另一半發送“跌”的推薦;如第二天上漲,再給上漲的1000人發短信或電話繼續做反向推薦;第三天給剩下的500人打電話。這就像“扔飛鏢”的游戲,總會有一些人得到的薦股信息是“屢薦屢中”的,不法分子隨即對這類人群展開強大的宣傳攻勢和心理戰,吸引他們成為會員或客戶,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等。還有不法分子利用少數股票交投不活躍的特點,在開盤或收盤的幾分鐘內瞬間拉抬股價,甚至達到漲停板,造成薦股準確的假象。而他們網站上的所謂“專業報告”,也往往是免費收集或者盜版文章,甚至杜撰小道消息。我國《證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因此,這些不法分子所提供的所謂內幕信息是虛假的,投資者在進行證券投資咨詢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相信所謂的“內幕消息”;特別是對那些推薦“屢薦屢中”股票的電話和短信,要保持高度清醒,避免受騙上當。(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


4. 虛假承諾高收益,以保證收益、高額回報為誘餌,向投資者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


投資者張某接到一個電話短信,對方自稱是廣州某投資公司,詢問張某的炒股情況。張某說自己不會炒股,對方便勸其把錢交給他們公司代為操作,保證每月利潤在50%以上,獲利后三七分成,不獲利不收錢。張某有點心動,于是拿出5000元匯到其指定的賬戶。沒過幾天,張某就收到該公司傳真過來的對賬單,說張某的股票已獲利2000元,并稱如果張某投入更多的本金,將會賺取更高的利潤。欣喜之下,張某又匯去3萬元。此后一段時間里該公司定期給張某傳真對賬單,獲利最高的時候,張某賬上股票市值已有20萬元。張某此時心想股市有風險,已經賺夠了,不如兌現,于是要求該公司將股票賣出后將現金退回給他,但該公司每次都以各種理由推脫,后來干脆不接的電話,最后張某只得到監管部門投訴,經監管部門核查才獲悉這家機構根本不具備證券經營相關資質,其提供給張某的對賬單均系偽造。


監管部門提醒:不法分子利用合法證券公司或者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騙取投資者信任,并以高額利潤為誘餌誘使投資者同意由其直接代替客戶操作,事實上,這些騙子基本上采取對多個上當投資者的賬戶與自己的賬戶進行反向操作的手段,獲取非法利益,甚至非法侵占投資者的財產。我國《證券法》規定,機構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投資者在接受證券理財服務時,應當注意識別真假,選擇取得中國證監會頒發證券經營許可證的合法機構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合法機構的名稱和具體信息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或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查詢,不要盲目輕信網絡、陌生來電中所謂的“專業公司”。通過提供代客理財、承諾投資收益的方式提供的所謂證券咨詢服務,屬于違法違規證券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遠離此類非法證券活動加強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自覺抵制不當利益的誘惑。(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


三、風險警示問答

1. 我從未在某證券公司開過戶,但最近接到自稱是該公司客服人員的電話,鼓動我在該公司開戶,并提供推薦股票等服務,我能相信該客服人員嗎?


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證券經紀業務作為證券業務之一只能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證券公司專營,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證券公司從事經紀業務時,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收益作歸承諾。投資者接到此類電話時,可以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或中國證券業協會(www.sac.net)、中國期貨業協會(www.cfachina.org)網站對該公司和客服人員進行資質查詢,以免被不法分子誘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來源:證監會投保局、打非局《“公平在身邊”投資者保護系列叢書 打非清整問答》)


2. 前段時間,我經常看到有些博客或論壇推薦的股票確實漲了,但成為會員后再推薦的股票就不漲了,并要求我再交錢升級為VIP會員,才提供專家指導,我是不是被騙了?


答:投資者如果遇到上述情況,很可能被騙了。不法機構和個人通常利用網站的論壇、股吧、博客、QQ群等互動欄目,或者設立網站(包括冒用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名義,設立名稱相近的網站),以及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作為營銷平臺,通過虛假信息、夸大宣傳、承諾收益等手段,招攬會員或客戶,從事推薦股票、在線咨詢或代客理財等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此類活動經常以推薦黑馬股、漲停板股票為賺頭,吸引投資者成為會員,繳納會員費,其提出升級VIP會員,一對一指導只是想獲取更多非法收入的營銷手法而已。投資者遇到此類情況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以便追回損失。(來源:證監會投保局、打非局《“公平在身邊”投資者保護系列叢書 打非清整問答》)


3. 問:最近一家聲稱專做考證培訓的公司說將在某酒店舉行投資交流會,會后可以提供股票投資培訓和長期在線QQ指導,我是否應該參加此類培訓?


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是指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投資咨詢人員為證券期貨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其形式包括向投資人或客戶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服務,舉辦有關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在報刊上發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的文章、評論、報告,以及通過電臺、電視臺等公眾傳播媒體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服務。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必須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近年來,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較為猖獗,尤其是近期市場行情的好轉和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新股民不斷涌入,不法分子以投資咨詢、推薦股票等形式進行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此類活動形式多變,手法多樣,通常設立網站(包括冒用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名義,設立名稱相近的網站),或者利用網站的論壇、股吧、博客、QQ群等互動欄目,以及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作為營銷平臺,通過虛假信息、夸大宣傳、承諾收益等手段,招攬會員或客戶,推薦股票、在線咨詢或代客理財,以收取會費、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非法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考證培訓機構以收取培訓費,提供所謂股票投資培訓和以在線QQ指導的方式提供薦股服務屬于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投資者看到或收到機構或個人收費薦股的信息,應先去到證監會網站或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該機構或人員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或者致電被假冒的合法機構,核實相關信息,以免上當受騙,損失錢財。(來源:證監會投保局、打非局《“公平在身邊” 投資者保護系列叢書 打非清整問答》)


4. 問:最近頻繁接到電話,對方向我推薦能捕捉“黑馬股”的軟件,我能購買嗎? 


答:根據國家規定,只有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才可以向投資者銷售“薦股軟件”。投資者可以去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首頁“機構名錄”欄目、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首頁“信息公示”欄目,查詢核實向您銷售“薦股軟件”的是不是合法的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在收到此類電話時,應當先對軟件和推薦機構進行必要了解后,謹慎購買。此外,“薦股軟件”是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的一種方式,可以提供一些咨詢信息或投資建議,供您投資決策時參考,不可能捕捉到所謂“黑馬股”,更不能保證您只賺不賠。如果有人向您宣傳,說他的“薦股軟件”能捕捉“黑馬股”,保證您用了以后一定能賺錢,那是在“忽悠”您,請您千萬不要上當受騙。(來源:證監會投保局、打非局《“公平在身邊” 投資者保護系列叢書 打非清整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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