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3-18 08:50瀏覽次數:3919來源: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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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旨在為企業提供有效的價格風險管理工具,為企業持續經營提供風險屏障。此外盡管歐美已有成熟的原油期貨市場,但其價格難以客觀全面反映亞太地區的供需關系。推出我國的原油期貨將有助于形成反映中國以及亞太地區石油市場供求關系的基準價格體系,通過市場優化石油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建設原油期貨市場是我國期貨市場的對外開放和國際化的重要實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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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原油和鐵礦石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原油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免征增值稅; 2015年6月,證監會出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確定原油期貨為我國境內特定品種,對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的準入和監管給予了詳細的規定,為中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奠定了法規基礎;2015年7月,人民銀行發布《做好境內原油期貨交易跨境結算管理工作的公告》,同年7月31日,外匯局發布《關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創新了不同于QFII和滬港通的、適合于期貨市場運行規律的外匯管理辦法;2015年8月,原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開展原油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的公告》,支持原油期貨保稅業務開展;2018年2月,原質檢總局發布《質檢總局關于做好期貨原油檢驗監管工作的公告》,明確了檢驗檢疫部門對期貨原油檢驗監管的要求等;2018年3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原油等貨物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稅收政策的通知》。
這些政策的推出,為能源中心原油期貨產品提供更便捷、更貼近國際市場的交易方式奠定了扎實基礎,為境內外交易者參與期貨交易提供了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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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確立了“國際平臺、凈價交易、保稅交割、人民幣計價” 的基本思路。“國際平臺”即交易國際化、交割國際化和結算環節國際化,以方便境內外交易者自由、高效、便捷地參與,并依托國際原油現貨市場,引入境內外交易者參與,包括跨國石油公司、原油貿易商、投資銀行等,推動形成反映中國和亞太時區原油市場供求關系的基準價格。“凈價交易”就是計價為不含關稅、增值稅的凈價,區別于國內目前期貨交易價格均為含稅價格的現狀,方便與國際市場的不含稅價格直接對比,同時避免稅收政策變化對交易價格的影響。“保稅交割”就是依托保稅油庫,進行實物交割,主要是考慮保稅現貨貿易的計價為不含稅的凈價,保稅貿易對參與主體的限制少,保稅油庫又可以作為聯系國內外原油市場的紐帶,有利于國際原油現貨、期貨交易者參與交易和交割。“人民幣計價”就是采用人民幣進行計價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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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中國證監會正式批復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能源中心)為“合格中央對手方”(Qualifying Central Counterparty,簡稱QCCP)。這標志著能源中心率先上市對外開放品種原油期貨以后,通過對標國際行業規范,進一步完善治理機制,提升市場管理水平,增強市場風險防范與化解能力,為交易所未來發展奠定堅實基礎。能源中心作為中央對手方,在期貨交易達成后介入期貨交易雙方,成為所有買方的賣方和所有賣方的買方,以凈額方式結算,為期貨交易提供集中履約保障。同時,能源中心在《交易規則》中還明確規定,已經成交的交易指令、了結的期貨交易持倉、收取的保證金、已經劃轉或者完成質押處理的作為保證金使用的資產、配對完成的標準倉單等交易、結算和交割行為或者財產的法律屬性,以及采取的違約處理措施,不因會員進入破產程序而使得相關行為或者財產的法律屬性被撤銷或者無 效;會員進入破產程序,能源中心仍可以按照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對會員未了結的合約進行凈額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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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控方面,嚴格遵守目前國內期貨市場已被證明行之有效的期貨保證金制度、一戶一碼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等,同時針對境外交易者的風險特征和原油期貨交易的特點,積極落實境外交易者適當性審查、實名開戶、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申報,強化資金專戶管理和保證金封閉運行,推動與境外期貨監管機構建立多種形式的聯合監管機制,探索建立切實可行的跨境聯合監管和案件稽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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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貨市場以我國現有的期貨市場運行框架為基礎,堅持一戶一碼制度、保證金制度、限倉制度、實物交割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基本制度不變。對境外期貨公司和投資者的參與資質及外匯資金、風險管理制訂專門的配套法律和規則細則。
原油百問第一期 | 原油基本屬性
原油百問第二講 | 國際原油供需
原油百問第三講 | 國際原油貿易
原油百問第四講 | 國際石油政治格局
原油百問第五講 | 國內石油市場
原油百問第六講 | 國際油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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