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3-22 09:19瀏覽次數:3989來源:廳普法與依法治理處 曹犇
《貴州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0年12月4日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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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是我省第一部專門規范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是法治貴州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為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撐。制定出臺《條例》是我省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系統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制度體系的務實之舉,是推進全面依法治省、建設法治貴州的客觀需要。
Q
1.為什么要制定《條例》?
制定《條例》的目的是:為了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養和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法治貴州建設,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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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條例》的頒布時間是?
《貴州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已于2020年12月4日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Q
3.《條例》的施行時間是?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Q
4.法治宣傳教育的總體原則是什么?
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應當堅持貫徹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按照統一規劃與分類實施、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Q
5.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誰的責任?
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Q
6.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主體是誰?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當依法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Q
7.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是誰?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應當接受法治宣傳教育,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行使公民權利和履行公民義務。
Q
8.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原則是什么?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當落實普法責任制,堅持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原則,每年制定普法責任清單和年度計劃,并按照要求將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情況報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普法責任清單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Q
9.法治宣傳教育的五項基本任務是什么?
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任務是:(一)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法治宣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內容,普及憲法、法律、法規基本知識;(三)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全社會營造和培養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四)宣傳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傳承中華優秀法治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傳統美德;(五)宣傳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實踐,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Q
10.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哪個部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門。
Q
11.司法行政部門主管法治宣傳教育都有哪些職責任務?
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法治宣傳教育總體規劃、年度計劃,統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考核本行政區域內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法治縣(市、區)、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創建活動、組織開展法治宣傳培訓。鄉鎮、街道司法所應當明確專人負責本轄區內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Q
12.鄉鎮、村(居)怎樣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轄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并指導、督促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引導村(居)民依法維護權益、化解糾紛、推動基層法治實踐。
Q
13.如何依法保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所需經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法治宣傳教育經費納入本級預算,建立與法治宣傳教育發展需求相適應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保障法治宣傳教育所需資金。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當保障本單位本部門法治宣傳教育經費。鼓勵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給予公益性支持。
Q
14.《條例》就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法治宣傳教育是如何規定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法治宣傳教育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社會力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相關工作。鼓勵律師、仲裁員、公證員、人民調解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從業人員及高等院校法學專業師生開展法律知識宣傳。鼓勵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參與公益性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Q
15.《條例》對弱勢群體法治宣傳教育有什么規定?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加強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幫助其提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Q
16.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類似的突發事件,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應當如何應對?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突發事件應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引導公眾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Q
17.《條例》對推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有什么要求?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集體學法用法制度,推進實施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查制度,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嚴格依法履職。
Q
18.《條例》對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有什么要求?
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增強法治思維,提升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國家機關在招聘、錄用工作人員時應當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的知識測試。承擔國家工作人員教育培訓任務的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把憲法、法律、法規列入培訓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必訓內容。
Q
19.如何保障和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推進學校落實法治教育經費、師資、課時和教材,指導、監督學校開展法治教育。
Q
20.學校在法治宣傳教育中應當發揮什么作用?
各級各類學校應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學生法治觀念和參與法治實踐的能力。中小學校應當聘請法治副校長或者法治輔導員指導學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Q
21.如何在立法過程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國家機關在法規、規章制定過程中,應當擴大社會公眾參與,增強社會公眾對法規、規章的理解和認識。法規、規章通過后,國家機關應當及時通過新聞發布、媒體報道等方式進行宣傳。
Q
22.如何在執法、司法過程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執法權的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通過以案釋法、警示教育、旁聽案件庭審、觀摩行政執法活動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Q
23.如何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可以采取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詢問和質詢等方式進行。
Q
24.《條例》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激勵措施是什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Q
25.不履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職責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什么責任?
對于主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司法行政部門、其他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不履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職責的,由對其具有行政管理、任免和監察權的部門或其主管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來源:廳普法與依法治理處 曹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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