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3-19 17:19瀏覽次數:4080來源:浙江期貨業協會
【案例概述】
某企業業務經理張某無意間看到A投資公司的宣傳廣告,“一般的大豆交易手續費6元,我司手續費只要3元。交割月前不提高交易保證金,保證金一般維持在4%以內。”如此優惠的手續費和保證金政策吸引了張經理。A公司的負責人還宣稱:“我們提供鋼鐵、糧油、煤炭、黃金白銀等十大行業電子交易平臺及配套服務。只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在公司提供的平臺上操作即可。我們是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正規現貨倉單交易市場,您盡管放心。”以為找到企業套期保值途徑的張經理成了該公司的客戶,從此,他走上了三個月虧損50萬元的投資之路。
之后張經理回憶,A公司經常會出現行情服務器斷線、提供的交易系統死機、正常提款無法及時進行等問題。A公司告知張經理的理由經常是交易系統受到黑客攻擊、交易系統新舊切換、銀行出金端口調試不能出金等。發覺了對方存在問題后,張經理走上了維權之路。
【案例剖析】
《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明確指出:除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國務院批準的從事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準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當前,一些不法機構為牟取利潤,未經批準設立各類電子交易平臺,通過電話、網絡營銷,夸大、不實宣傳,蠱惑公眾參與。未經批準的交易場所一般具有如下幾個基本特征:
1.以保證金率小、手續費低等噱頭吸引投資者。違法交易場所一般只要求投資者繳納低至2%-4%的保證金,明顯低于合法期貨經營機構8%-10%左右的保證金比例,以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
2.利用投資公司、咨詢公司、現貨交易所等名義招攬客戶。模擬合法期貨經營機構的網站風格,編造與合法期貨經營機構相似或相近的公司名稱,虛構專家團隊,給投資者造成合法機構的假象。
3.虛設交易平臺。不法分子往往虛設交易平臺,行情走勢有可能被人為操縱,投資者大多會面臨資金的損失甚至血本無歸。
4.部分以境外期貨業務為賣點。由于中國內地的外匯管制,投資境外期貨品種還受到限制,而中國香港則有豐富的期貨交易品種,內地投資者較為信任,導致不法分子以境外的黃金白銀作為推介品種,并宣稱獲得香港期貨公司授權,以獲取投資者信任。
【啟發警示】
投資者在選擇交易場所進行投資時主要應把握以下幾點:
1.核實相關機構的經營資質。目前,我國只有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具有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為合法的期貨經營機構。
2.關注期貨投資品種。目前國內合法的期貨交易品種僅限于在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的品種。任何境外市場的商品、外匯、黃金及香港恒生指數等期貨品種均不在此列。
3.識別期貨交易的入金方式。違法期貨經營機構往往編造各種理由要求投資者將保證金存入私人賬戶,廣大投資者需保持高度警惕,切忌上當。
4.除國務院或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交易所外,其他合法交易場所均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清理規范、批準新設和監督管理。
總而言之,投資者參與投資,應選擇合法經營機構,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浙江期貨行業協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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