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期貨對敲 違法賺“快錢”
時間:2017-02-03 09:03瀏覽次數:4177來源:經濟日報
原標題:揭秘期貨對敲
近日,大連商品交易所發布公告稱,已對4起通過對敲手段轉移資金違規案件的調查審理終結。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違規的4名自然人客戶和1名法人客戶,給予通報批評并處暫停開倉交易2個月或3個月的紀律處分。
盡管期貨市場上的對敲交易不時發生,但很多投資新手可能對此不是很了解。實際上,所謂的對敲交易,是指在兩個賬戶之間在相同的期貨合約上,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進行的互為對手的交易。對敲交易是期貨市場典型的違規交易行為,通常發生在流動性較差的遠期期貨合約,通過對敲交易能夠影響市場價格、轉移資金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
從對敲交易的類型來看,部分對敲交易是由投資者在不了解期貨交易規則的情況下因錯誤操作或好奇嘗試引起的;也有部分對敲交易帶有違法犯罪意圖,即通過這種方式獲取和轉移交易關聯方賬戶資金。從以往的中國證監會、期貨交易所和人民法院處理的對敲案件來看,往往一方或雙方有預謀,目的是轉移資金。
就近些年市場上影響較大的對敲案例來看,2013年4月,首起發生在上海市并經查實的、通過期貨市場對敲交易轉出資金實施詐騙的案件,在全國范圍內也具備典型性。當時,受害人陳先生將名下390萬元期貨賬戶交由通過互聯網認識的一位職業期貨炒家(受托人)操作,并以此獲取每日千分之一的固定收益,該受托人利用陳先生的期貨賬戶買賣遠期無人交易的棕櫚油期貨合約,造成其期貨賬戶390萬元“不翼而飛”,即通過騙取他人賬戶和事先開設賬戶之間進行對敲并轉出資金,獲取數以百萬計的違法“快錢”。
值得關注的是,基于投資者身份、動機和目的不同,對敲交易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完全相同。有的投資者自己在不同期貨公司的賬戶之間以對敲轉移資金,涉嫌洗錢;有的投資者在獲取他人的交易密碼后,將他人賬戶的資金對敲至自己賬戶或關聯第三方賬戶,涉嫌盜竊;有的是法人投資者的指定下單人及資金調撥人,利用職務之便將法人資金對敲至關聯第三方賬戶,涉嫌侵占。總之,對敲行為具體的違法犯罪的定性需要綜合主客觀等不同方面認定。另外,對敲操作者為了達到目的,一般采取在雙方賬戶之間通過高買低賣來達到對敲目的,背離了期貨交易低買高賣的一般規律,嚴重擾亂合理價格,破壞了期貨市場正常運行。
為了防范對敲交易給客戶造成損失、保護客戶資金安全,目前證監會要求期貨公司嚴格執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投資者當日平倉盈利在結算完成前不得出金。同時,針對期貨交易所通報對敲轉移資金等涉嫌違法違規情形的,還明確虧損投資者所在期貨公司應立即與投資者核實交易情況,盈利投資者所在期貨公司在事件調查結束前應當限制投資者出金。此外,投資者也應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易賬戶信息,以防賬戶被盜用、資金被對敲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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