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2-23 08:00瀏覽次數:21452來源:本站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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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標的物 |
滬深300指數 |
合約乘數 |
每點人民幣100元 |
合約類型 |
看漲期權、看跌期權 |
報價單位 |
指數點 |
最小變動價位 |
0.2點 |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
上一交易日滬深300指數收盤價的±10% |
合約月份 |
當月、下2個月及隨后3個季月 |
行權價格 |
行權價格覆蓋滬深300指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浮動10%對應的價格范圍 對當月與下2個月合約:行權價格≤2500點時,行權價格間距為25點;2500點<行權價格≤5000點時,行權價格間距為50點;5000點<行權價格≤10000點時,行權價格間距為100點;行權價格>10000點時,行權價格間距為200點 對隨后3個季月合約:行權價格≤2500點時,行權價格間距為50點;2500點<行權價格≤5000點時,行權價格間距為100點;5000點<行權價格≤10000點時,行權價格間距為200點;行權價格>10000點時, 行權價格間距為400點 |
行權方式 |
歐式 |
交易時間 |
9:30-11:30,13:00-15:00 |
最后交易日 |
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
到期日 |
同最后交易日 |
交割方式 |
現金交割 |
交易代碼 |
看漲期權:IO合約月份-C-行權價格 看跌期權:IO合約月份-P-行權價格 |
上市交易所 |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
合約表信息來源交易所,信息截取時間:2023年8月29日 具體以交易所變更通知為準。
(1)上市交易時間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自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2)上市交易合約月份
滬深300股指期權首批上市合約月份為2020年2月(IO2002)、2020年3月(IO2003)、2020年4月(IO2004)、2020年6月(IO2006)、2020年9月(IO2009)和2020年12月(IO2012)。
(3)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限價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20手。
(4)交易保證金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的保證金調整系數為10%,最低保障系數為0.5。
(5)持倉限額
同一客戶某一月份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5000手(在不同會員處持倉合并計算)。
(6)做市商
滬深300股指期權做市商可以在交易日9:30-15:00,通過會員向交易所申請雙向期權持倉自動對沖平倉,自動對沖平倉暫不收取手續費,申請后持續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時間申請取消自動對沖平倉。做市商所有月份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60000手。做市商所有月份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20000手。交易所將加強做市商梯隊建設和精細化管理。
(7)詢價限制
客戶對同一期權合約的詢價時間間隔不得小于60秒。
期權合約最優買賣報價價差小于等于下表價差時,不得詢價。
(8)交易限額
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初期實施交易限額制度。自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首日至2020年3月的第3個星期五(2020年3月20日),客戶該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手。自2020年3月的第4個星期一(2020年3月23日)至6月的第3個星期五(2020年6月19日),客戶該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手。
深度虛值合約是指同一月份合約中,行權價格高于上一交易日合約標的指數收盤價的第十個及以上的看漲期權合約和行權價格低于上一交易日合約標的指數收盤價的第十個及以下的看跌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是指客戶某一交易日某一品種、某一月份合約或某一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組開倉數量合并計算,其標準與單個客戶相同。客戶單日在多個合約上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的,按照一次認定。
客戶第一次出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情形,交易所將對其采取限制開倉5個交易日的措施。第二次出現,交易所將對其采取限制開倉10個交易日的措施。第三次及以上出現,交易所將對其采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注: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以上規定的具體標準、實施時間、相關措施等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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